第一百九十七章 麦克的历险记-《农场黑店》


    第(1/3)页

    “你才胡说八道吧……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们,快走吧。”魏实挥挥手就开始赶客,甚至都没有半点客套的意思,只是让吴孟别挡道碍事,他很忙的,没有那么多闲工夫搭理海鸥游戏公司的人,对于这个“早有名声”的公司,魏实和陈平都不会有好态度。

    一旁静观其变的盛家英见状,便知吴孟解决不了问题,示意吴孟别追着问了,然后亲自主动上前一步,对魏实说:“我是海鸥游戏公司总经理,盛家英,我想要见一见反击联盟的老板,很有诚意想跟他谈合作的事情。”

    魏实并不因为盛家英不是吴孟就对他客套起来,实在是他们海鸥游戏公司的所作所为太不上道了,闹出了那么大的风波,以至于他们反击联盟承受了不必要的压力,现在倒好,还跑过来说合作了,这种颠三倒四反复小人的做派,简直就是笑话。

    所以,魏实露出一抹颇有深意的笑容,语带讽刺地说:“很有诚意?我差点以为我记错了,我上次可是亲眼见到相关部门来到这个地方封了反击联盟的?听说这些部门的人会到这里来,是因为一些有心人特别找来的。我可是亲眼目睹了全过程,你该不会是想说,这是个误会吧?反击联盟公司一早就撤走了,你们不要再待在这里了,也别来问我,我没空。”

    说完,魏实就差没亲自把盛家英和吴孟“送”出门去了。

    吃了这么个大瘪,盛家英顿时觉得脸上挂不住了,严肃地看向吴孟,心中怒火丛生,他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便直直盯着吴孟,等着吴孟对这个情况给他个合理的解释。

    盛家英的怒视,顿时让吴孟大惊失措,他连忙解释,说:“盛总,我没有找人来封反击联盟,他们发生什么事情,我根本不知道,再说,反击联盟明明还在正常运行,根本就没有被封啊!这显然是他在胡说八道。”

    吴孟私底下做什么,根本不可能让盛家英知道,要不然他肯定很麻烦,所以,他必须要把自己撇清楚。

    吴孟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还马上拿出自己的手机,点开了反击联盟。

    确实,盛家英清楚看到,反击联盟运行一切正常,可刚才那位年轻人反而是那么的言之凿凿,似乎反击联盟的确遭遇过被封的事情,这前后矛盾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魏实可不想搭理盛家英的疑问,更不会理会他瞧不起的吴孟,完全把他们当成透明人,自顾自地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盛家英和吴孟算是吃了闭门羹,无计可施之下,他们只好往外走。两人脸色都很不好,这种情况,是他们始料未及的。

    尤其是吴孟,当时他之所以能以那般高姿态到反击联盟的客服部来,和杜开谈判,无非是因为他们公司在游戏界的巨头地位,若不是反击联盟的火爆热度,他根本就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公司需要跟这样一个小公司谈交易。

    但更想不到,他的确是背地里做了一件自己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没错,反击联盟是因为他找人向相关部门举报而被查封的,但那时的他,只一心想要教训反击联盟的公司,哪里想得到,今天他的顶头上司,海鸥游戏公司总经理盛家英,还要带着他,再次来到反击联盟,再次来商谈合作的可能?

    所以,此时盛家英心里想的,是和反击联盟的合作可能应该为零了,但吴孟心里却更多是后悔懊恼,感觉自己做了一件自作自受的蠢事。

    正当两人灰头土脸地快要走出反击联盟的时候,这时,李梅和宋雪莹恰好回来,双方迎面碰到。吴孟首先认出了李梅,毕竟之前他来到反击联盟,都是作为客服的李梅一直负责接待他的,所以他一下子就觉得柳暗花明,惊喜大叫,告诉盛家英,李梅就是反击联盟的员工。

    盛家英闻言,也是眼睛一亮,仿佛看到了曙光,如果真的找到了反击联盟的员工,那么就有机会能联系到反击联盟的老板了。可是,当他顺着吴孟所指方向看到李梅本人的时候,他却是有些疑惑的。

    因为李梅一点也不像反击联盟的员工,或许是因为李梅打扮得有些普通。

    吴孟抢先一步上前,对李梅说:“李女士,我是海鸥游戏公司的吴孟,你还记得我吗?我们想要见你们反击联盟的老板。”

    李梅也认出了吴孟,这并不困难,毕竟反击联盟成立以来,像吴孟这样趾高气昂地到他们客服部来,名义上是谈合作,但实际上却分明来找茬的人,还真是只有他这么一个,当然,来查封他们反击联盟的那些相关部门的人是不作数的,因为,反击联盟被封也是因为海鸥游戏公司的人背地里使黑手,所以说起来也是算入吴孟的头上。

    只不过,李梅没有像魏实那样全然将心中的不满放在脸上,她比较内敛,但虽然表情也不冰冷,可是态度并不热络,摇摇头,回答道:“自从上一次,那些部门的人来查封反击联盟之后,老板就取消了客服部。现在我也已经不在反击联盟工作了,换到了枫叶武馆的工作,你不用找了,反击联盟应该是不再经营了。”

    李梅先是指了指在同在一条马路上那一间崭新的,亮堂堂的枫叶武馆,表示那是自己新工作的地方,然后又向吴孟暗示,强调反击联盟已经被查封了,不会再经营的事实,让他们死了这条心,不要再纠缠反击联盟。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