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土地政策-《回到上古当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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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来想去,杨浩觉得从井田制,自耕农制度各取其中某些实用性的部分,作为大齐目前的土地政策。
杨浩制定的土地政策,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归部落所有,不能私下转让,买卖这一点是不能改变的,而对于自耕农抵御风险低下这一点,杨浩想到的解决方案便是以社区治之,分田到人,按照社村来收取赋税。
每个社村除了上缴部落的税收之外,剩余的部分归农户所有,这种办法有点像是生产队吃大锅饭,但是那个特殊时代比起来,杨浩的大齐部落,是允许每个人拥有自己的私人财产的。
而且这种制度和杨浩接下来的军工授田也并不冲突,假如正常情况下,一个村中一个人有一亩地,而其中一个村民因参军立功分到了两亩地,这个村的税收依旧是按着一亩地来收取。
而收获之时,平分的也是这一亩地而已,多出的那一亩,自然是归士兵单独所得。
如果士兵或者官员的土地缺乏人手耕种,也可以将这部分土地承包出去,当然这种承包不是买卖,而是按照一季来计算。
这种制度虽然还是有缺陷,但是杨浩暂时还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他当然想直接按着后世的土地制度来,但是现实证明这根本不现实。
杨浩将自己的土地政策在会议上详细的说出来后,引起了众人激烈的讨论。
众人讨论后后发现,这种方式对他们还是有利的,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肯定不能和那些平民一样,分到的田地也会很多,自己即便是不种地,也会有大把的粮食或者用其他的贵重物品替代,总之自己依旧处在金字塔的顶端,是利益最大的受益者。
经过一天的会议,这项土地政策以全员赞成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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