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横插一手-《明朝当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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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马大有那颗金珠,沈长兴才不得不也跟着去了杭州,跟马大交涉,最后终于从他嘴里问出了金珠的下落,而他匆匆赶回来,却没有见着东西,自然又愤怒又恐惧了。
而此时他们已经发现是小桃惹出了这一番祸事,自然要追究小桃。本来从这儿往后他就不确定了,他不知道是沈府的人杀了她,还是另有其人——但当他看到沈长兴出现在了莳花馆之后,他就确定十有八九是沈府的人,杀死了小桃,抛尸江上。
这就是金珠出现在小桃口中的原因,这恰是沈长兴用来证明小桃偷窃的证据。
陈惇自以为如此,直到几天之后再去拜访曹知县,从他那里得知,郭仵作的初检报告,竟然不在他手中了!
“什么,”陈惇一怔:“被锦衣卫的人拿走了?”
曹知县点头道:“也没说什么理由,依我看,之前那个洪家班的案子,他们没有捞上,这一次想来是心有不甘,也想掺手呢。”
锦衣卫像是一个大熔炉,里面什么人都有,但是却能按照出身划分为三类,这三种人其实是泾渭分明的,分别是勋卫、科目、功升。
勋卫很简单,以勋戚关系进入锦衣卫之中的,都是闲职,国家养着,都是后宫妃子的父兄,勋贵的子弟;科目就是刑名上的事情了,锦衣卫动刑、验查,都需要特定的人才,这些人才比较吃得香,但他们需要经过考试;最后一个功升,就是查办案子有功劳的人会提升,靠缉拿图谋不轨者,或者查办大案要案而获得功赏的机会多,这也就是为什么锦衣卫任何案子都想插手的缘故。
这也是为什么锦衣卫竭力捏造罪名诬陷好人,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的范围,制造大量冤案假案的原因,他们可以凭此大发横财,邀功请赏。
确如曹正所说,锦衣卫没有捞上洪家班的案子,这案子让浙江布政使司接管过去了,他们心有不甘,恰此时又来了个曹娥江女尸案,案中离奇之处,就是那一枚金珠,锦衣卫就想要插手,把案子接过去。
“交给布政使司,这是应该,”曹正看样子也很不满:“锦衣卫横插一手,这是怎么说的?难道要同僚看我会稽县无能,拱手把案子让出去了?还是他们觉得我曹正是怕了锦衣卫,不敢跟他们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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