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魔物娘?魔物娘!-《修改超凡》


    第(2/3)页

    更加不会像那些看小说的人,知道小说是假的,却因为看多了小说养成了一套自己审美观,于是自以为是的认为所有作者的书都要按照他的审美观去写。

    否则就是弱智、否则就是脑残、否则就是不合理……

    存在就是合理,就算看的不爽想要改变,也是不是拍下脑门就可以轻易改变的!

    没有条理没有计划,完全凭借热血以及强横的力量去贸然改变,有的时候不是救人而是害人!

    而隋宇目前如果想要改变,最好的办法就是掌权!

    手中有权、有人、有力量,自然就可以更大的程度影响这个世界!

    因此,隋宇在明白了门口的闹剧应该源自于奴隶商人惩罚自己贩卖的奴隶后,他就打算转头走回自己的房间,眼不见心不烦。

    至于为什么不花钱买下被打的女奴隶然后放其自由?

    拜托,隋宇不是圣母,钱再多也不是这么花的!

    而且人类社会永远都是呈现金字塔形态,永远都有那些处于底层的可怜人。

    隋宇要是见一个帮一个,那多少钱都不够不说。

    就算隋宇给这些奴隶全买下来然后干什么用?

    养着吗?

    隋宇又不是保姆!

    至于给他们自由放了他们?

    这真的是为他们好,而不是害了他们?!

    隋宇到底生活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知道很多时候,所谓的好事未必是好事。

    甚至很多时候,“为了某某好”才是最伤人的!

    至于那几个头顶红色箭头的超凡者?

    隋宇虽然有审判者职业在身,可以通过击杀犯罪者获取经验值升级,但是那是那句话,无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为了一点自己的利益,就化身杀人狂魔屠戮看起来完全是自己同族的人类?

    私自在不了解别人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就决定别人的生死。

    这种人跟那些抢劫杀人犯又有什么区别?

    要杀也是要杀异族!

    立场不同,吾之英雄彼之恶魔,杀的再多也说得过去!

    这点觉悟,在很早之前隋宇就有了!

    但是,就因为人家是红名,就不管人家是不是在察觉到危险的时候先发制人,也不管人家是不是黑吃黑,亦或是因为职责所在杀了一些在他们眼中的该杀之人,就为了自己的利益胡搞八搞胡乱出手杀人,这种花样作死的玩法,隋宇敬谢不敏!

    更何况,他到底要去青龙城发展的,这刚到城门附近就坏了规矩,以后还打不打算在青龙城混了?

    起手就因为杀人成为通缉犯,这是打算帮助林家村还是打算连累林家村啊?!

    不过,就在隋宇刚要转头打算离开的时候,那个身穿兜帽有些藏头露尾,头顶上顶着一个黄色箭头的超凡者突然开口了:“虽然这个猫女弄脏了我的衣服,不过没关系,老板你也别再继续打了,只要老板你给我打个折把这个猫女卖给我就好!”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