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知道这条疯狗已经彻底安息了,因为只有生物死亡之后,它们的灵体才会被炼妖书吸收。 秦天虽然比较喜欢狗狗,但却不是啥圣母女表,对于这都已经将他视为食物的杂毛疯狗,唯一的手段,就是助它脱离世俗的苦海。 要不是自己的金手指给力,他今天少不的得留下点零件做孝敬! 那疯狗身上携带的狂犬病天赋,可是看的他心头毛毛的。 毕竟这可是狂犬病啊,就算是放到现代,那也是必死的疾病,更何况他身处在清末这个医疗技术并不发达年代了。 终于助那疯狗超脱之后,秦天环顾一下四周,发现周围风平浪静,再也没啥偷窥者,掠食者后,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再次打开炼妖书,发现那野狗利齿,利爪上的星光,比之刚才又明亮了几分。 而利齿后面的等级,也从一级(10/100),变成了一级(20/100) 秦天的心里,顿时闪过一丝了然。 看样子,只要自己再杀八条野狗,这个利齿的天赋便可提取了。 “这就是史莱姆的皮肤?” 心中有了明确的目标之后,秦天顿觉一阵心安。 忽然,他猛地想起之前融合的史莱姆皮肤,秦天赶紧扔掉手中那棱角都有些磨平的碎石,低着头,一寸又一寸的打量着自己的皮肤,一边打量,还一边甚为惊奇的赞叹着。 将那个史莱姆的皮肤,变成自身天赋之后,秦天发现自己的皮肤跟之前相比,似乎变得白皙光滑了许多,摸起来,简直跟果冻似的,充满了弹性。 不仅如此,秦天还用捡来的木棍,在自己的身上小小的实验了一把。 那薄薄的一层皮肤,哪怕是眼皮,头顶,下阴等要害部位的皮肤,在遭遇外界击打的时候,都会瞬间紧绷,变得跟厚厚的橡胶轮胎一样坚韧。 木棍敲在上面,甚至能发出砰砰的沉闷声响。 哪怕秦天已经用了不少力道,但依旧感觉不到多少疼痛。 甚至有次,在敲打脑袋的时候,一个没攥紧,那薄薄的一层皮肤,居然将手上的木棍给生生弹飞一两米远。 薄薄的头皮都如此给力了,其他地方的防御那就更别说了,完全让秦天开心到爆炸。 融合了史莱姆皮肤,就跟给秦天套上了一层全方位,无死角的优良皮甲一样。 虽挡不住刀劈斧砍,但普通的棍棒攻击,确是可以彻底无视了。 在这个局势错综复杂的地方,有这个天赋傍身,秦天的安全可谓是得到了极大的保障。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