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根脚-《混迹江湖开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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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的布衣已是破破烂烂,嘴角还有着干掉的血迹,看不见的地方还不知有多少伤口,看来郑东西打倒后院那个叫沈明的也并不轻松。

    “沈明竟然败给了一个小伙计,也是越活越回去了。”陈礼站在一旁,还不忘了撇嘴不屑说道。

    没有理会陈礼的闲言碎语,壮汉显得比他要认真的多,仔细的盯着郑东西的双腿看了一眼。

    只因为刚才那一瞬间,就连他都没有捕捉到眼前这位小伙计的动作。

    那位万安镖局的人也就算了,怎的县城之内小小一家客栈的伙计,也有如此身法。

    而且刚才与自己对拼一击,虽说是有心算无心,但自己终究是落了下风,等等都超出了他事先的预料。

    突然壮汉又释然了,此人既然和沈明都打了那么久,必然不是自己的对手,那他还需要担心什么呢。

    几个眨眼的时间,壮汉便想清楚了其中关键,双手握拳直接冲了上去,虽然不知道外面的情形,但还是尽早解决了这里为好。

    右拳以迅疾之势,带动凌冽呼呼风声,直朝着郑东西的左脸打了过去,就这一拳他尽了八分力,壮汉想要一击解决。

    从落地起,郑东西的全部心神,都放在了眼前赤着两条精壮胳膊的大汉身上,此时那壮汉一动,郑东西也动了,身子稍稍一侧双脚往前踏步一个阶梯。

    两人顿时贴近了几分,郑东西反守为攻,右手成爪朝其腹部抓去。这招‘小鸡啄米’就是神偷门惯常用的招式,除了偷东西百试不爽以外,用来对敌也是一样的。

    然而右爪刚刚伸了出去,郑东西却看见眼前壮汉脸上显现一丝冷然笑意,心中顿时敲响警钟。

    在其看不见的背后,壮汉左右双拳已经收了回来,如双锤一般砸向了郑东西的后腰。

    如果这一爪落下,自己可能会受一点轻伤,反之眼前这位小伙计可就惨了,壮汉的心里都想的明明白白。

    因此面对郑东西的进攻才丝毫不慌,双手越快了几分,就要将郑东西箍死在怀里。

    堪堪在壮汉双手回笼之前,郑东西双脚在原地轻灵的一点,身子就像一条泥鳅一般,滑不溜丢的从已经很小的空间中倒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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