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财务难题-《大唐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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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郭府昨日给的谢礼颇丰,如若此后一些红白喜事的收入,都能先用来帮补这些可怜人的生活,让她们不至于被发卖到青楼,等彻乐令一过,大娘我即便是亲自下场,也将这些钱财挣回来,归还账上。”见到李龟年一脸难色,公孙大娘开口道。

    李龟年摇了摇头道,“昨日郭府的谢礼,我已经上交王太常了。

    而且,此类由礼部主持的红白事的谢礼,虽然我太乐署是首功,应该多拿,但其它各署,也有功劳,理应分润一些,将其交由太常寺的大账分配,不触动所有礼部官员的利益,才是正理。

    否则,大娘你属下的那些姑娘,只怕是不想卖,也得卖了。此事,还得另想办法。”

    闻言,公孙大娘一愣,却不不得不点头认同李龟年说的对,众怒犯不得,上头那些当官的不侵犯你的利益,已经十分难得,你要是再去侵犯他们的利益,那下场会很难看。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李龟年没有多考虑,就同意刘令植的提议的原因,不触动礼部官员的既得利益,就是李龟年给礼部官员交待的办法。

    而在这个前提下,他也不是不能做一些事情来给自己增添一些进项。

    当然,公孙大娘来之前,也不是没有一些自己的想法,开口道,“不若,我私下里派一些姑娘们到各大青楼酒馆去表演,或许,能得一些出场的费用。”

    官妓去青楼酒馆表演,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平时她们接的一些走穴演出,也时常有在这种场合的,但是,未必有多大的收获。

    因为,这些青楼酒馆,都是小舞台,自身就会圈养一些女优,即‘散妓’,来娱乐客人,大多数是卖艺又卖身,更得一些地位低下的商贾,或者贩夫走卒的喜爱。

    如果不是有客人花钱请外教坊的艺人去表演特定的节目,这些场所的经营者,一般不会花多少钱,来请卖艺不卖身的官妓过去表演。

    而且,这么做,其实也是违反彻乐令的,毕竟,内外教坊,是朝廷的音乐机构,皇帝下了彻乐令,他们就应该遵守,最多也就能自己练习练习,不应该走到市面上表演给别人看。对于外教坊这些官妓的自由,朝廷管理的一向十分严格,连亲属探望,每月也只能一次。

    李龟年摇了摇头道,“此事同样是违背彻乐令,不可行,不过,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办法。”

    公孙大娘闻言一喜,问道,“什么办法?”

    李龟年笑了笑道,“内外教坊的艺人,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今年,不正是大考之年么,或许,咱们可以在这上面做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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