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节 失忆的金尸-《屌丝道士之厄运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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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上动作一僵,接着露出狂喜之色“你没失忆?”

    “刚才记忆有些混乱,现在清醒了,那个手持镰刀的斗篷人呢?”

    原来老金没有失忆,他还记得达瑞斯,这真是太好了!至于刚才为什么会记忆混乱?我猜,应该是还没修复好,如今修复完毕,记忆自然恢复正常。

    生命神树药粉不愧为疗伤圣药,因为正常的‘生之力’根本无法修复他的创伤,还会起到反效果,生之力会对僵尸造成伤害。而生命神树药粉则不会这样,难怪连城主都推崇备至。

    想完这些,我回道“斗篷人已经被我杀了。”

    老金睁开眼睛“是吗?看来时间已经过去很久。”

    我点点头“快二十年了,这期间发生过很多事情,像徐家灭族,蜀山解散,地球经历生化危机,超过九成的人变成僵尸。”

    “这真是个好消息。”老金毫不避讳的道。

    我额头布满黑线“对你来是好消息,对别人来却是噩梦,你出去可千万别这么话,否则会被打死的,况且,那些僵尸早就被消灭了。”

    “如此盛况没能亲眼所见,倒是有些遗憾。”老金惋惜的了一句,然后若有所指道“我很久没喝血了。”

    我翻翻眼睛“就不该复活你,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然而老金根本不鸟我,而是观察着纯金棺材,我一边放血,一边提醒道“这可是黄金打造的,而且是千足金,怎么样?够奢侈吧。虽古代也有几个金棺,可那时候的提炼技术不行,纯度很低,用上千足金棺材的,你还是第一个,可以是帝王级的待遇了。”

    老金面无表情“你喜欢,留给你好了。”

    “这叫什么话?”我接满一杯血液后,递了过去,然后动用生之力,伤口瞬间愈合。

    老金接过杯子,品尝一口,露出陶醉之色“味道比以前更好了。”

    那当然,以前我才八级,现在都五级五段了,生命层次不同,血液中蕴含的能量也不同,但我没有炫耀的意思,道“老金,外面的格局变了,我带你出去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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