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首小诗-《理性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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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百老汇大街,每天晚上各大剧院,只要有歌剧上演,那就绝对是座无虚席。

    中产阶级们坐在下面的圆环座位上,贵族们则是拥有特殊的贵宾包间,不过,无论坐在哪里,他们都在尽情的享受歌剧的乐趣。

    当然,在百老汇大街,不仅仅是剧院十分火爆,这里的传统项目,马戏团表演,也一样引人注目,什么侏儒与美女,双头佳丽与有翼蛇等等,都是市民们津津乐道的人气节目。

    现在的人们对新鲜的事物,猎奇的事物,接受度非常高,努力的想要睁开双眼了解这个世界。

    不过,这马戏团的事,就不是奎恩现在需要关心的了。

    对这个世界歌剧的现状有了一些了解之后,奎恩顿时越发胸有成竹起来,他可是拥有另一个世界歌剧几百年的发展经验,这一次的面试,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可以拿下!

    大概了解了歌剧的现状之后,奎恩就躺在床上,继续看那一本关于飞猫红热病的书籍来。

    虽然,这本书他已经看过了两三次了,但是这是他得到的第一本,真正的奥术类书籍,其中很多和奥术有关的内容,都让他非常感兴趣,有些着迷。

    而且这本书中的一些奥术研究方法,都十分经典,值得他认真学习。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很快就到了中午,奎恩听到隔壁妹妹的房间里传来了起床的声音,接着没有过多久,他的房门就被推开了,还带着一些睡容的邦妮,手里拿着那张麻纸,一脸惊疑的看着奎恩。

    “理查德,这纸上的诗歌,是你写的?”

    奎恩眨了眨眼睛,“什么诗歌,我怎么可能会写诗?你睡糊涂了?”

    见到奎恩这样惊讶,邦妮也呆住了,她狐疑的盯着奎恩,“你真的没有动过我的纸和笔?”

    “你在说什么呀?”

    奎恩好奇从她的小手里面,把那张麻纸拿了过来,低头一看,慢慢的念了起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

    “噢!邦妮,我的好妹妹,你真是个天才,居然能写出这样的诗歌来!这诗,不比机械鸟之死差啊!”

    奎恩夸张的大叫了起来。

    邦妮被他夸的俏脸通红了起来,她嗫嚅道,“可是,这诗好像不是我写的……”

    “这不就是你的笔迹吗?你是不是熬了一夜,早上太累了,神思有些恍惚,连自己写的诗都给忘了?”

    奎恩担心的摸了摸她的额头。

    邦妮有些呆住了,“是这样吗?”

    “噢,我明白了,写诗总是需要灵感的,你一定是在神思恍惚之中有了超凡的灵感,这才写下了这样绝妙的诗句来!结果这灵感太费脑力了,以至于你睡了一觉后,连自己写了什么都忘了!”

    奎恩一副想到了什么的样子。

    邦妮毕竟是个小孩,即便以后可能会有所怀疑,但现在这个时候确实是懵了,只感觉似乎哥哥说的也有点道理。

    这么说,这几句唯美的句子,真的是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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