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首小诗-《理性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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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德,你怎么突然回家了,今天不用上班的吗?”

    奎恩买完书回来,一打开门,就看到妹妹邦妮诧异的盯着他。邦妮刚刚从艾丽莎小姐的舞会上回来,忙活了一夜的她,漂亮的小脸上还带着浓浓的疲倦。

    听到邦妮的疑问,奎恩笑了笑,就给她讲了自己的打算。

    邦妮一听,可爱的小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她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的说道,“笨蛋哥哥,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都不和我们商量一下,现在就把工作辞掉了,要是面试失败了怎么办?到时候,再想回去上班的话,约瑟夫这个吝啬鬼肯定会狠狠奚落你,还要痛宰你一顿的!”

    邦妮这小丫头,才十四岁,思想却成熟的很,活脱脱一个小大人的模样,还别说,她想的还挺周到的。

    不过,奎恩心底也有自己的打算。

    他很早就想辞掉那份该死的钟表店工作了,这项工作实在是太过于耗费时间,这将会成为他以后学习奥术的巨大阻碍。

    更重要的是,这几天奎恩真的很忙,他必须抓紧时间,尽快准备好一些对付魔法陷阱的东西,然后进入尤里的隐秘实验室。

    之所以这么着急,那是因为奎恩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尤里这个菜鸟奥术师死了,他饲养的那头弗萨尔秃鹫,已经两天没有人喂食了,这种猛禽虽然习惯食腐,但是如果饿得不行了,他们也会袭击活人的。

    等到这家伙从隐秘实验室钻出来,袭击了居民,引来了治愈教会的人,这个隐秘实验室的东西,奎恩就一点也拿不到了。

    所以,奎恩准备今天白天赶紧准备好一些对付奥术陷阱的东西,晚上就进那个隐秘实验室探索一番。

    这样想着,奎恩走过去揉了揉邦妮柔顺的秀发,一边安慰的说道,“小邦妮,你放心吧,我自己心底有数。”

    “你心底有数?”

    邦妮无奈的看了他一眼,显然内心很是不相信他,只是沉重的叹了口气,居然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显然她觉得奎恩很不靠谱。

    不过,邦妮这么一个矮矮的小萝莉做出这种成熟表情来,只会让人觉得可爱了,能萌的人一脸血。

    奎恩爱怜的掐了掐她的脸蛋,没有继续解释这个问题,而是赶紧把她哄去睡觉了。

    这丫头昨晚在舞会上帮忙,忙活了一晚上,现在肯定很累了。

    在奎恩的强势下,邦妮才终于有了点十四岁小丫头的样子,她乖乖的躺在床上,盖上满是补丁的小被子,很快就沉入了梦乡。

    奎恩给她掖好被子,正转身准备出去,却是突然注意到,这小丫头的床头柜上,放着一页麻纸,上面用娟秀的字体,涂涂改改的写着几行未完成的诗句。

    诗的题目叫,再见,诺顿庄园,内容是这样的:沐浴着清晨的风,我离开了诺顿庄园,一切都湿润又清冷,就像一个梦……

    诺顿庄园,是艾丽莎小姐的家,也是诗人舞会举办的地方。

    这首小诗应该是邦妮写的自己早上离开庄园回家路上的见闻,不得不说,小诗非常稚嫩,不过邦妮只是个十四岁的小丫头,还是第一次写,这已经很不错了。

    奎恩想了一下,发现小丫头还在熟睡,就悄悄拿起笔,模仿着她的笔迹,在麻纸上写道,“再别诺顿庄园。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玛尔河畔的金柳,是朝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这首近代诗,主要靠着意象和意境给人带来美的感受,最重要的是用词浅显、简单,十分口语化,即便是邦妮这样没有怎么学习深奥书面语的人,写出来也并不显得突兀。

    而且,奎恩没有将整首再别康桥都改出来,仅仅是写了前面几句而已,对于一个初学小丫头来说,能写出几句精彩的句子,已经很了不起了,直接就是一首完整的诗歌,未免太过分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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