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民用煤处理人了-《我在煤矿卖煤的那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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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了两个意见。

    第一,老百姓以乡镇为单位,拉运10000吨的,奖励3000吨。

    必须以乡镇为单位,要不然以村为单位,他也拉不够10000吨啊。

    按照这个办法,一个老百姓按人头来计算,就可以多拉150公斤煤炭。

    按照市场价折合的话,也八九十块钱呢,老百姓的运费再远也出来了。

    第二,我们虽然是省属企业,但民生问题不分地域,我们是滨州市最大的煤炭企业,就要有个最大的样子。

    别人的民用煤300块钱一吨,人家金盛集团负责运送,我们总不能落后于金盛集团吧,煤价上再做做文章,275一吨。

    当然啊,这两个意见,一定报告国资委和省物价局,批准了以后执行就可以了。

    关于民生这一块,国资委和物价局也是高度重视的,所以一点问题都没有,就给批了。

    咱们看看,一说到老百姓的事情,大家都是很上心的,绝对都是好干部。

    可就是这么好的政策和事情,最好居然办了一件影响极其恶劣的事情。

    就是滨煤集团下属的一个煤矿的销售科长,居然联系了一家当地的煤炭经销企业,说白了就是个二道贩子。

    真是从老百姓手里350一吨,把全市的民用煤供应票收回来一大堆。

    初步估计啊,有两万多吨,另外啊,这票可就是钱啊,ZF到时候按照你煤矿手里的票给你结账就好了。

    人家的成本是多少?350吧!当时的煤价是多少,煤矿卖600,人家反手出去就是650,一吨挣300。

    咱们算大数,多少?600万吧!

    再加上一万吨奖励三千吨的政策,又是妥妥的六千吨煤到手,一吨650,再算算账,多少?390万吧。

    就这一锤子买卖,直接挣1000多万啊!

    刚才说了,人家收了2万多吨票,有个“多”字儿啊,可不是仅仅两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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