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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是他的血液,兄弟是他的家人,庄横就这么两条信仰,所以他在江湖上被称为“护法刀神”,至于其它,金银如粪土,女人不过是会说话的泄欲工具,很多时候还因为话太多而惹他厌烦。
五辆马车翻倒在路边,牲口在血泊中无力地喘息,十几具尸体散布草丛里,这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生意,如果不是有人出钱雇他,庄横都懒得跑这一趟。
“粪土”总是越多越好,对强盗来说,这是永远不嫌多的养料。
庄横的十二名弟兄已经将车里值钱的物品堆在一起,正在挨个搜索尸体,收集所有金银细软之物,他们不是大帮派,得学会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如果尸体脚上正好穿着一双合适的皮靴,不脱下来就太可惜了。
“嘿,瞧我找到了什么?”胡子拉碴的老杜手里拎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冲老大兴奋的邀功。
老杜是个没心眼的人,分不清什么东西值钱,什么东西不值钱,这样一个小女孩,连女人都算不上,甚至不能让兄弟们发泄一下,庄横懒懒地挥手,实在没兴趣教育他。
失望的老杜垂头丧气地放下小女孩,拔出腰下的单刀,他一直希望拥有一柄五尺长刀,跟老大拄着的那柄一样,砍人更加有力,气势也更足,但他不敢,现在这柄单刀也不错,状态奇佳的时候,能砍断碗口粗的小树。
小女孩抬头望着强盗,细弱的脖子还没有碗口粗。
她大概是吓傻了,不哭不闹,也没有逃跑的意思,倒像是在等着大人给她糖果。
“低头。”老杜命令道,他要砍下完美的一刀,等人头滚到老大脚边的时候,尸体尚且站立不倒,他见过这种场景,总想模仿一次。
老杜人生中最后一个美好愿望被闯入者无礼地打断了。
先是老大庄横,接着是正在翻拣尸体的兄弟们,最后是仔细瞄准小女孩脖子的老杜,目光全都转向荒野,只有小女孩还在呆呆地抬头望着强盗。
一匹纯黑的马缓步走来,马上的骑士是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他像是迷路的旅客,慌不择路,闯入强盗圈子里,不过他显得太镇定了些,跟那个小女孩一样,似乎没有认清残酷的现实。
强盗挥舞着亮闪闪的单刀,其中几名向侧翼移动,准备将送上门的猎物包围。
马是一匹好马,骑士却没有什么行李,庄横还是提不起兴趣来,这样一个呆子,不够他塞牙缝的。
骑士停在庄横十步以外,对身后的截抄毫不在意,没有说话,做出了一个令强盗们莫名其妙的举动,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黑布,在马腮上轻轻挠了几下,然后用黑布蒙上它的眼睛,黑马显然习以为常,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
骑士跳下马,腰里别着一刀一剑。
“你是庄横?”
骑士脸色苍白得有些病态,好像才从冰天雪地里走出来,可这是初秋,阳光和暖,忙碌了半天的强盗们甚至出了一身细汗。
“嗯。”庄横稍微打起点精神,但还是没有认真对待这名突然冒出来的骑士。
“你这样可不行。”骑士摇摇头,有点失望。
“怎么?”
“你现在这种状态,可不值得我用剑杀死你。”
庄横愣了一会,大笑起来,他的兄弟们也跟着大笑,肃杀的气氛比草叶上的水珠消失得还快,这世上总有一些自认为武功高强的刀客剑客,觉得强盗都是乌合之众,想靠杀戮这些亡命之徒扬名立万,这种人出现的时候就跟苍白骑士一样,说些高深莫测云里雾里的玄话,等到动手的时候狼狈不堪,不是死得跟猪狗一样,就是侥幸逃得一命,心惊胆战地埋怨强盗不守江湖规矩以多敌少,却从来不提是自己主动上门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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