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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找这个人的死因,可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屋子里已经有人已经把他的盔甲都脱了下来,一寸一寸的翻找。等过了好一会儿,才从这个人脚后跟处找到一个针眼,是他身上唯一的伤口。这处伤口既没有流血,也没有红肿,所以很难发现。
“谁把他带回来的?”比尔爵士问道。
“他自己走出来的,在洞口附近倒了下去。”一个鹰钩鼻子的大块头说道:“咱们在这里已经等了二十天,派进去的四拨人,除了第三组迷路回来还活着之外,其他都杳无音信。你说这王子……”
“王子是一定要等的,不然剩下的金币谁给?”坐在角落火炉旁的一个瘦子突然冒出一句,然后继续在火堆旁暖手。看得出他已经病了,额头流下冷汗,鼻涕挂得老长,身子也在不断前后摇摆。
“该死的,你这个老鼠就不能赶紧去吃点东西?每个人都是定量的食物,你藏又能藏多少?整天饿得皮包骨头,有什么用?”鹰钩鼻子说道:“王子要是不出来,还在这里等一辈子吗?留下那些钱去草原上买高价的粮食,还不如直接分了,大家去南方快活快活。这该死的雨还没完没了啦!”
但是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共鸣,那些有家徽的骑士都用谨慎而疏远的目光上下打量他。抛弃主子分钱逃走,这已经够得上砍头的罪名。只有毫无信用的雇佣兵才会这样做,而且即便是在佣兵界,这样的行为也会遭到唾骂。
可是他还自顾自地说着:“王子想要寻找上古的宝物,好,咱们为他服务,但是也没卖命给他啊。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除了越来越难吃的食物,啥都没有。有个娘们也好啊!真tm臭死了!”
“够了,曼斯,闭上你的臭嘴。”怒火之剑索伍德,以持剑之鹰为旗帜,是一个武艺高超的骑士。他站起来,用拳头敲打在桌子上:“你这个钻进钱眼去的佣兵,一个不讲信义的家伙。要是你敢走,待此间事了,我会亲自把你从泥窝子里面拽出来,套上绞索,挂在城墙上!”
“放屁!有本事你现在就拿根绳索,老子脖子就在这里。”曼斯拉开脖领,拨开胡子,露出湿漉漉的喉咙。他随后也用力一拍桌子,连上面的尸体都剧烈的震动。“老子实话实说,不可能在这里等到冬季降临!草原那个时候可没粮食卖给你,不离开此地,不是冻死就是饿死!你们这些贵族有个神奇的餐篮,我们可没有。等到饿的时候,可就得看谁的剑更锋利,而不是头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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