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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那我就不啰嗦了。五年前,我跟我道上一个哥们儿,因为点事儿干起来了,然后……我不小心失手把他给弄死了。
这件事情当时让我弟弟看见了,当时给他吓傻了,打那儿之后,他每天就开始变得疯疯癫癫的。后来我因为把人捅伤了进去了,我弟呢就没有人照顾,街道就给他送到精神病院了。
两年前我出来以后,我寻思着把我弟弟接回来,没想到这小子一看见我就说我没杀人,没杀人。我寻思着你这玩意把我这事儿给漏出去可咋整?
于是我就给他关起来了,直到你们前两天把他给发现了,我怕事情败露,我就跑了。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该说的我都已经说清楚了,剩下的你们爱咋办咋办吧。”
董钢表现的很光棍儿,滴了嘟噜交代了一大通,甚至把被他打死的那人的姓名,以及藏尸地都交代了出来,那叫一个事无巨细。
马魁看着汪新整理好了卷宗,走到了董钢的近前,近距离的盯着他,然后问道:
“丁贵安在哪儿?”
“咋还找我问他呢?”董钢脸上现出不耐烦的样子,随即反应过来什么,合着自己这是被丁贵安这货给刮着了,心里有鬼,交代的早了。
不过董钢倒是没表现的太过懊悔,因为五年前的那次事故,一直都是他心里过不去的坎儿,就算他身在监狱,都没过消停了,整天担心自个的事情败露了,被拉去崩了。
现在全都交代了出来,董钢再没了心理负担,只见他自嘲的笑了笑,然后对着马魁说道: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记录着笔录的汪新有些不死心,对着董钢问道:
“你不知道那为啥上回一提丁贵安,你这家伙紧张的一手汗呢?”
董钢哂笑了一声,对着汪新说道:
“你们警察确实是眼力好哈,冒汗都能看出来。我能不紧张吗?从打跟你们俩一照面儿,我就看出来你俩是警察了,警察身上的那味儿是骗不了人的。
我这身上一个有命案的人,看到你们紧张不是再正常不过吗?出点汗不是很正常吗?再说了,我刚才连杀人的事儿都撂了,你说我掖着藏着丁贵安干啥?有啥意义吗?肯定是不知道啊!你看看我现在这手,还有汗吗?干巴的!”
董钢表现的很坦然,就像他说的那样,杀人的事儿都撂了,他甚至能想象到等待着自己的结果,无非就是坐等死刑判决了。这时候也确实没有藏着掖着的必要了。
汪新的脸上写满了沮丧,他本以为董钢被抓,一切谜题都会随之解开,没想到却是断了线索,一切还得从头再查。
松林市局刑侦队长的办公室里,马魁对着陈队说道:
“董钢交代了杀人事实,那他就没有必要再有所隐瞒了,我觉得他跟丁贵安失踪案无关。”
汪新拧着川字眉,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这个血型一样,纹身一样,所以残肢基本上可以确认是丁贵安的。”
叶晨摇了摇头,对着汪新的判断有不同的见解: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法医截取残肢皮下组织的时候,我跟过去交流了一下。通过对残肢纹身部位的解剖切除,根据皮下组织的渗透判断,纹身的油墨根本就没有一丁点的扩散,这明显就是新纹的。
为此我特意走访了丁贵安的母亲和监狱的管教,据他们所说,丁贵安身上的纹身,是他在监狱里纹的,算算年头,至少在五年以上了。
纹身的时间越长,随着油墨在皮下组织渗透的越深,纹身的颜色也就会随之越变越淡,甚至是模糊不清。而丁贵安的纹身是在监狱里纹的,受环境和技术手段所限,势必非常粗糙,所以变淡的概率更大。
你们仔细看看残肢和丁贵安留下的照片,应该就会发现,虽然手臂上纹身的部位一样,纹的字也没啥差别,但是丁贵安照片上的,颜色明显要浅一些。
所以我判断残肢上出现的纹身,很可能是嫌犯故意而为之的手段,为的就是干扰我们的侦破方向。再联想到残肢上故意摆出的挑衅手势,我更加坚信自己的判断。
而唯一有这个嫌疑的,非丁贵安莫属了,所以他现在应该还活着,说不定正躲在那个犄角旮旯,等着看咱们忙的焦头烂额,毫无头绪呢。”
屋内的三人都有些震惊的看向叶晨,从找到董钢弟弟之后,叶晨就时不时的跟他们分开,没想到竟然去辨别残肢主人的具体身份去了,而且这家伙的心也实在是太细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叶晨可是经历过白夜世界的洗礼,女朋友高亚楠更是一名技术精湛的法医,再加上他本身也不是什么小白,耳目渲染之下,他对法医这个行业并不陌生。
再加上在春风十里不如你的世界里,叶晨本身学的就是临床医学,整天与大体老师为伍,这点病理分析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汪新和马魁拿着残肢和丁贵安本人的照片,仔细的进行着辨认。良久之后,马魁长叹了一口气,然后脸色难看的说道:
“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那这个丁贵安实在是太可怕了,而且敢于挑衅警方,这个人极其猖狂。我回到宁阳,会建议局里将丁贵安的照片下发到全国,对其进行全国通缉,务必要找出这个人的下落,这样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危害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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