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我不喜欢-《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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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那个抱摔,稍微改一下角度,脖子着地,那么大的体重不经过专业训练脖子肯定要折掉。

    贝尔曼和甘国阳相处时间最久,他知道甘国阳身上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胆气。

    这种胆气不知道从何而来,有一种看淡生死的洒脱,小小年纪仿佛经历了很多事,别的球员身上根本不会有。

    “好的,如果有机会我会转告给比尔,好好打球对他来说也不难。”

    抛开那些危险的伤人动作,比尔-兰比尔确实是个不错的内线护筐中锋。

    尤其他的后场篮板保护在联盟中数一数二,在没有弹跳和速度的情况下,完全靠经验预判和卡位。

    当然,他抢篮板时的姿势非常恐怖,动不动挥舞他的大肘子,谁要是不长眼冲抢前场板,他说不定就给你面门上来一肘。

    所以他还是从这种危险动作中受益的。

    从他性格上来说,兰比尔其实和甘国阳很像,作为两人的老师,贝尔曼竟然有这样的想法。

    只不过因为出身环境和自身条件不同的原因,他们走在了不同的道路上。

    他们两人的性格中没有太多虚伪的部分,人或多或少都有虚伪的地方,尤其是公众人物。

    像托马斯和魔术师约翰逊,这两个永远将甜美笑容挂在脸上的人,在微笑之下不知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东西。

    这与人的好坏品质无关,而是取决于持有什么样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兰比尔和甘国阳差不多,都近乎赤条条的面对一切不做太多遮掩。

    有些球员年轻时在场上无恶不作,退役之后突然变成好好先生,开始向人们忏悔过去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事情的另外一种解释。

    有些球员发生了矛盾断绝关系,终于有一天老了在众人面前和解抱头痛哭,仿佛没有摄像头和演播室他们就没办法冰释前嫌。

    而兰比尔不会,甘国阳也不会,他们绝不会在未来某一天跳出来,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做一次忏悔和二次诠释,或者来一场世纪和解,妄图给时光撒上一层金粉以散发诱人的光辉。

    兰比尔从来到活塞决定做一个混蛋开始,他就注定一辈子做个混蛋,他不会和任何人和解,也不会向任何人道歉。

    甘国阳从决定开始打篮球,并要将其作为终生事业奋斗不息的时候,他的脚步就不会停下,除了时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他。

    他们有着相似的发动机,但安装在了不同的车辆上,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

    ——

    时间转眼就到了4月,NCAA经过一个月的激战,64支球队最后只剩下两支——乔治城和维拉诺瓦。

    这是乔治城大学四年内第二次杀入NCAA全国总决赛,1982年他们输给了北卡和乔丹。

    帕特里克-尤因这位誉满全美的超级中锋最后一次站在大学篮球的最高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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