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节:发声-《我不是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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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事件的当事人啊,难怪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呢。
“……经过半年多的审判,最终建邺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本人犯罪事实不成立,这是判决书。”
沈欢举起桌子上的一份文件进行展示,闪光灯又开始密集地闪了起来,台下众人伸长了脖子向上面看来。
“请大家坐在各自的座位上,会场工作人员会为大家发放该判决书的复印件。”
“李立刚先生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本人名誉,对本人的精神和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我将对李立刚先生发起诉讼,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第二件,则是我要澄清,我并没有吸毒行为。”
“当初的造谣者严松已经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经法庭判决,他在《南方城市报》上进行了公开道歉,这是判决书和当初严松进行公开道歉的报纸。”
沈欢又举起了两份材料进行展示,闪光灯又是一阵乱闪。
“这些复印件也会发送到各位的手中。”
现场的工作人员开始发放起了他们早就准备好的材料,会议厅内的喧哗声则是越来越大,众人纷纷看起了手中的材料来。
沈欢坐在台上,说到这里后终于暂时歇息了一下,默默地看着台下。
“沈欢”的倾家荡产虽然没能扳回自己在大众心中的形象,但也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至少在法律程序上,是做出了一些成果的,只是这些东西在他的手中所能起到的效果实在不大。
就拿吸毒的那件事来说吧,他虽然打赢了官司,严松也按照判决在《南方城市报》上进行了公开道歉,但是报道刊登的时间“恰逢”一线演员戴然和他曾经的老师决裂撕逼,媒体上铺天盖地全是相关报道,所以这篇公开道歉并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在大众的心目中,沈欢还是一个瘾君子。
在法庭判决下公开登报的都这种下场,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也就难怪“沈欢”当初会绝望到去自杀。
但是现在不同了。
沈欢成了现今最大的热点,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身上,全国媒体齐聚一堂,这让他终于有了广泛发声的机会和资本,就和另一个世界的潘某明情况有些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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