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节:合作-《我不是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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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做这份报表之前,沈欢是专门对这个世界的唱片市场做过调查的,田川给的那些资料里也涉及到很多这方面的内容,所以唱片利润分配上的具体情况他还是清楚的。

    在这个世界每张唱片的销售额中,正常公司操作情况下,大概有30%左右的收入是归渠道所有,也就是全国各地的那些大小音像店,50%左右是唱片公司收入,10%是税,另外还有十个点左右,就是版权协会的收费、部分有协议的词曲作者分成等等一系列杂七八拉的费用。歌手的收入没什么名气的分成比例非常小,很多甚至只是拿死工资、没分成,而歌手名气越大,谈判加码越高,能拿到的分成比例也就越大,这部分主要是算在了公司收入里面的。

    不过到具体实施上,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说你请了一个大牌的制作人,对方就很有可能要求分成,分成比例也是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独立唱片,那分成比例肯定变动更加厉害,但是就荣声唱片的情况来说,还是采取了业内主流的利润分配模式。

    沈欢现在的这个提议,就是在利润分配上动脑筋了。

    按照他做出的这份报表,他包括词曲、编曲、制作等工作的酬劳一分钱不要,要的只是分成,再加上他承诺带资进场,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单纯是荣声唱片的歌手发片模式,而是合作模式了。

    荣声唱片出资金大头,提供发行市场、铺货渠道等,沈欢提供产品内容和部分资金。

    如果是换做以往的话,田川基本上不会考虑这个方案,因为建立在对产品的信任上,沈欢这样做根本就是在从荣声唱片身上吸血,但是现在的情况却让他对这个方案大为心动,因为沈欢的这个方案让他突然发现自己可以两条腿走路了!

    一方面,他可以暂时跟韩昌妥协,继续抓稳他们做熟了的车载音乐市场,另外一方面,他也可以做这张中国风专辑,尝试着向主流音乐市场进军。

    他终于可以不用再纠结了,而且单纯从数据上来说,采取这个两条腿走路的方案,荣声唱片挺过眼前这个难关的可能性立刻就增大了一倍!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从荣声唱片现有的紧张资金中咬咬牙挤出五万块来。

    同时做两张专辑,对于现在的荣声唱片来说撑不住,所以田川之前一直纠结在二选一的问题上,但是如果只是挤出五万块来,那问题还是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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