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这可太有乐子了(日6k完成)-《希腊带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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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是我的血。

    ——死而复生的奇迹。

    ——背负原罪,却又被殉道者拯救的原生人类。

    ——等同天国的爱丽舍乐园,等同地狱的冥府。

    ——再加上俄尔甫斯教属民间秘密宗教,它不计出身贵贱、性别、城邦,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宣扬生命平等……

    以上种种,是否有着奇怪的既视感呢?

    洛恩戏谑一笑,满饮下杯中猩红的葡萄酒。

    没错,拥有着酒神崇拜的俄尔普斯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未来的亚伯拉罕诸教有着很多的共通性。

    作为缝合怪的后者,多半借鉴过前者。

    既然如此,那么作为被隔空借债的对象,他同样可以将另一方的优点,拿来用用。

    比如,洛恩这个教祖废除了麾下酒神狂女们那种原始野蛮的游行活动,转而以未来基督教弥撒庆典的流程为蓝本,号召通过集会和畅饮的方式,完成对酒神的祝庆。

    提倡在集会上卸下伪装,释放天性,而非恪守现世的身份、法则,强行约束自己,人们也可以在此期间,向神倾诉和告罪,获得心灵的慰藉(忏悔仪式)。

    教友应当相互帮助,彼此友爱,始终怀着对生活的热情,以及取悦自己的初衷……

    当然,如果只是这些,新生的酒神教注定只是普通人的圈地自萌,对于洛恩来说所能创造的价值,极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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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在此基础上,将披着集会外衣的秘仪进行了升格。

    ——即,将诸神拉下神坛,赋予凡人神性!

    既然世界是由提坦诸神的血肉和灰烬孕育而生,那么从中孕育的人类,也应该具备【神性】。

    同样,世界的万事万物也是如此。

    ——无论是土地里生长的葡萄,还是用水酿造的美酒,都应该具备【神性】。

    神拥有人性,人拥有神性。

    凡人可以成神,诸神也可以被人性左右。

    因此,无论是神,还是人,大家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特殊。

    平等的生命追求平等的戏谑,最终为世界带来平等的乐子。

    而这种将人抬高,将神贬低的观念,和希腊目前敬神的宗教截然不同,可谓离经叛道。

    但正是因为如此,或许才能从根基上一点点切断凡人对诸神的敬畏与信仰,让那位完美的神王和奥林匹斯的强大诸神,不再无懈可击。

    为此,他尝试着用自己逐渐壮大的酒神神性,酿造出赐福的神酒,让信众们饮用,从而激发他们埋藏在体内的提坦神性。

    经过数个月的尝试,以及某位半神英雄和一大堆神血眷族爆出的零件与血肉,他的实验总算跨出了那一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饮用了神酒的信众们,相继被激活了体内的神性因子,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增益。

    虽然说,这些被点燃的神性之火,和真正的神血眷族相比,渺小而微茫。如同与皓月争锋的一簇簇萤虫之光,可笑而不自量。

    眼前的这些人,甚至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或者英雄。

    但反叛的种子已经种下,时间会使之生根发芽。

    他已将窃取到的诸神权柄,将崭新的历史和未来,交到凡人的手中。

    那么,尽情地找点乐子吧,千万不要让我失望,我等着为你们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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