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蜚十一-《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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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出门遇见的第一个巫族就是夸父,之前巫人到是见过不少,真正的巫族大巫夸父还是头一个。

    一番痛饮,尤觉不过瘾。李烛影却是再也受不了了。

    自己虽是妖族,却并非天生为妖,体魄是由女娲用九天息壤和万水之源捏出来的,最多也只能算是比人族稍强。

    幸好自己元神强大,少一运转,头晕就减轻不少。实在还是肉身过于孱弱。

    要是能解开体内盘古留下的传承,那就不用愁肉身问题了。毕竟,盘古肉身是何等强大想想也知。整个洪荒都是由他所化,其强大不言而喻。

    “我若成就金仙,定能解开体内部分封印。”李烛影看着喝了两壶,相当于两个湖泊酒量的夸父一副完全没事的样子脸都不红,心下暗暗佩服:“不愧是追日喝干一条河,干了一片海的好汉!”

    夸父将李烛影带到部落里,路上各个巫族、巫人纷纷热情打招呼。他们热情,纯朴。

    他们和人族形体上相似,难怪两族能通婚,借契地婚之缘。

    部落也有人族,但大都依附于巫族,少有能当家作主的。这也不怪,毕竟这里是巫族部落。远离巫族部落,以巫人为主的部落就巫族人族平等相处了。在人族部落里,巫人和巫族也依附人族不是。

    地方多了、大了,自然会出现差异。而这差异慢慢会分解矛盾,也会滋生其他矛盾,最后酿成战争。

    这也导致将来众神圣者离开大地,各部族爆发出无数争端。

    “来兄弟!你安心在此住下,有什么需要,只管招呼。”夸父把胸膛拍的啪啪作响。

    李烛影也没和夸父多客气,要求道:“夸父,我此番出来游历,主要是想锻炼磨砺自身体魄,同时修习战技神通。听说巫族善战,于是就自己找来了。”

    “哈哈哈!要论肉身,我巫族若称第二,洪荒哪个敢称第一?就是妖族显出本体,也不敢与我们硬抗。若不是依靠那些灵宝,我巫族能横扫了他们。”夸父说起话来也毫不谦虚,而巫族肉身能抗灵宝,也确实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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