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凉拌!” 林小凡无语之极,实在无法想象易地而处,自己怎么可能丢下马子独自逃跑?这会让马子怎么想,以后两人还能愉快地玩耍吗? 不过想来似乎也情有可原,毕竟胖子的块头虽大,接近一米八的身高,超级体重,远比身高最多1米65,体重也就大约100斤的自己超出甚多,但归根结底他终究是一个十四五岁、一直由家里宠着爱着的飚浆少年而已,哪像自己虽然“弱柳蒲姿”,但躯壳里却躲藏着一颗地球老鸟的心? 胖子之前虽然有严重狗眼看人低的嫌疑,但年少心性,总也不算坏人,毕竟这社会就是这样,如果你干架干不过别人,腰包又没有别人的鼓,凭什么赢得别人的尊重? 瞧在胖子孝敬了50个金币(有40个未付)以及那些雪莲人参的份上,就帮他一帮?须知如果没有胖子的这些钱财物资,自己的那身老病根本没有可能治好,更别提什么修灵直飚灵徒巅峰的神话了。 更何况二叔一直在他家打工,说起来他也是个少东家,这要是和他搞好关系了,即便他不给二叔涨工资,总不至于故故意使坏吧? 最主要的是,自己对这个世界还陌生得紧,有胖子这个土生土长的跑腿跟班似乎还是挺不错的。 得,老子今天就收个胖子做跟班。 很不幸的某胖,就这么不幸地被某人安排好了今后的身份,真是可喜可贺可悲可叹...... “打不过也要打,打不过难道还磨不过吗?”林小凡心里打定主意,便开口教训胖子,“为了自己心爱的马子——哦,不对,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妹子,即便粉身碎骨又有何妨?” “粉身碎骨?这么可怕?”胖子打了个寒颤,面有惧色。 汗,这个鸟样,也能泡妞?也不知那妹子长得如何,怎么会看上胖子这长得不帅、资质不高、家境不特别富的货色呢?难道那妹子是个歪瓜劣枣?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林小凡盗诗抛诗,轻睨胖子,道:“你懂这两句诗的意思吗?”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胖子的记忆力不错,听了一遍便记了下来,回忆起一生所学,似乎没有见过这诗。不过他也没觉得什么奇怪的,因为林小凡在他印象里,除了是个十足的废柴,还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所以林小凡知道的诗句而他不知道,实属正常,只是双眼迷茫,疑问道:“爱情比生命重要?这不是瞎扯吗,没有命了还谈什么爱情?”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