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部《怪形》看得苏云血亏。 跟霍霖欣打一架,衣服撕破了——明明都没带几件衣服来学校,还计划双十一才买新衣服的;身上增添了几道瘀伤——明明上次打架的伤口才愈合,伤痕都还看得清。 大约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地板被他们擦得干干净净。 浑身都是汗,苏云就坐在地上跟霍霖欣交流战斗经验,等汗干了,才脱了衣服、去厕所洗澡。 洗完澡出来,旧衣服丢垃圾桶、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又见时间差不多了,他就直接去了陈小姐的租房。 没有跟霍霖欣一起吃晚饭,不是因为打架记仇了,而是因为陈小姐今晚要下厨。 陈小姐的厨艺,可以直接把好与不好这个评判标准抛开,因为对于苏云来讲,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贴合他的口味的厨艺。 声音小一点的说,比苏妈妈做的饭更好吃。 苏云很喜欢去找陈小姐蹭饭,只是,陈小姐不经常下厨、也不是每次下厨都会喊他去,所以,他珍惜每一次蹭饭的机会。 至于陈曦为什么没有每次下厨都喊苏云,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陈曦也会在租房里请她的室友吃饭,特别是那个脸蛋圆嘟嘟的叫周玉的室友; 另一个是,陈曦在有意识地控制她和苏云的相处时间,不能太少,每天至少要见一见,但也不能太多,不能成天腻歪在一起。 因为男女之事,其实也就那样,整天整天的在一起,很快就会腻烦。 她在控制他们相处的时间,在控制他们进展的节奏,在有意识地经营他们的感情。 她没有什么别的目的,只是希望和苏云走得更久远一点、走得更安稳一点; 她希望她和苏云是彼此最重要的人,但不是唯一的人,还有亲人,还有朋友; 她也清楚,任何一段感情,都需要经营。 ——这似乎跟写小说是一样的。 苏云到租房的时候,陈小姐正在厨房忙碌。 他倒是自觉,没有往沙发上一躺、开始耍手机,就等着开饭,而是往玄关的衣架上摘了一件围裙,围在身上,挽起袖子,走进了厨房。 陈小姐在锅里炸什么东西,厨房里“滋滋”作响、清香弥漫 “好香啊!”苏云笑道,“今天吃的什么?” 陈小姐一手拿着锅铲,回头看他一眼,说道:“炖了一个红烧排骨……然后在炸酥肉。” 酥肉,就是把肉切碎成小颗粒,裹上面粉糊糊,用油炸至金黄。面粉糊糊里面会加诸如鸡蛋、花椒粉、辣椒粉、盐巴等各种调味料。 酥肉炸好后,可以趁热吃,外酥里嫩、喷香扑鼻,不失为一样美味的小吃; 也可以放凉了,存放着,有很长的保质期,煮白菜的时候、下面条的时候,切两块丢进去,汤煮过后的酥肉又是另一种口感。 锅里下的酥肉炸好了,陈小姐拿漏勺舀起来,又用锅铲铲一块出来,递向苏云:“来,试试味道。” “……用手吗?”苏云问道。 “烫死你!”陈小姐白他一眼,“拿筷子啊!笨蛋!” “……”平白被骂了一句,苏云也只能弱弱地解释,“我以为你让我用手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