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查轨迹一下广1东-《都市侠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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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青想了想就让所里把信送到重案队,先看看是什么东西。

    结果信送到后,易青打开一看是一封法院的传票,要求宋红军9月1日上午九点到庭。

    落款是广东省云白县人民法院。

    易青拿着这张传票,左看右看,然后把萧伟叫了过来说道“

    “小萧,你去跟这个法院联系一下,看看是怎么回事?”

    萧伟接过传票,应声而去。

    萧伟打了几个电话,终于联系上了主管这个案子的法官。

    对方称这是今天六月份对方是当地的一家装修公司,法人叫张宝汤,起诉宋红军的一起货款债务纠纷案子。

    由于是打的电话,虽然萧伟已经表明身份自己是彭城县公安局的刑警,但对方还是很谨慎的只说了一些大概的内容,不肯再透漏详细情况。

    萧伟把情况跟易青汇报了一下,觉得这就是一个债务纠纷案子,应该和现在侦办的案子没什么关系,建议把传票交给宋红军父母就算完了,反正宋红军人也不在了,让他家人自己处理吧。

    易青觉得不能这么简单处理,原因有两个:

    一是宋红军在广东还有债务纠纷,说明他很可能在那还有资产,按照法律规定这些都应该是他和金兰花的共同财产。但现在这种情形,金兰花显然不能亲自前往广东去处理这些事务。

    二是宋红军在金兰花杀人案件中虽然是受害人,但目前没有发现金兰花和宋青林与那个无名尸的案子有什么关系,案子现在等于是处于停滞状态,与其被动的等待协查结果,还不如顺便查一下宋红军在广东的情况,看看有什么线索。

    所以,易青认为现在这种情况,于情于理重案队都不能坐视不管,有责任去帮助金兰花把这个事情处理好,所以易青决定在征得金兰花同意后,派人展开调查。

    具体人选,易青想带萧伟一起去,也让萧伟有机会锻炼一下。

    提审金兰花,果然她对宋红军在广东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更别说什么债务纠纷了。得知易青准备到广东去帮助她处理这些事务,自然是很痛快的在委托书上签字,全权委托易青处理和宋红军有关的事情。

    为了保险起见,易青还特别向局里申请了带上公安局的法律顾问邢律师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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