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雷鹏住在京城通化坊的富人区,周围全是达官显贵的豪宅。 马六找来时,雷校尉正坐在院中高台上,美美地喝着鱼妖汤。 丈高的灶台上头架着一口大铁锅,身高两米的壮汉躺进去都绰绰有余,那双筷子足有一米长,勺子有脸盆那么大,喝得雷鹏热气蒸腾,面红耳赤。 修为越强,食量越大,需要摄入的能量也越多。 似雷鹏这样的猛人,日食一牛只是开胃菜,他得日食一牛妖才行。 不过,大家都有公务要忙,没那么多时间四处抓妖杀妖。 去外地找扒手,也不是每次都能抓到作恶的妖魔,偶尔炖一头妖物吃,雷鹏也是稀罕得紧。 马六穿越之初,曾问过一个没脑子的问题。 雷校尉你实力这么高,怎么会想到做这扒皮校尉,甘当朝廷鹰犬? 出去逍遥自在,不受约束,难道不好吗? 雷鹏没生气,说出了实情。 自由自在,那是没背景的散修,且不说容易被人打杀暗害,就说修行这事,势单力薄,哪来资源突飞猛进? 大炎朝境内,只要实力强大的人族修士,基本都依附于朝廷。 因为人家掌握着巨量的修行资源,也只有朝廷,才能养得住这些高级修士。 就如他雷鹏,若无辑妖衙门供应的灵丹灵药,全靠自己打拼,别说长进了,能不退境都是老天爷保佑的。 江湖人士,以鹰犬来形容屈从于朝廷的人,那是因为他们没机会效忠朝廷,吃不上皇粮。 若有机会高官厚禄,这些江湖人跪得比谁都快。 马六想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一下子坚定了待在扒皮司的心。 而回到眼下,雷鹏见他牵着个小孩来访,相貌还近似,诧异了一下问道: “六子,你这是怎么地,不声不响整了个私生子?” 马六连忙摆手道: “这是我家租户的孩子,与我没有血亲关系。” 雷鹏哈哈一笑,没有多问,招手说: “来来来,这鱼汤鲜美,你也尝尝。” 马六点头,抱起张傲天登上高台,不理孩子盯着锅中鱼妖瞪圆双眼,难以置信的神情,抱拳说道: “大人,我刚刚去了一趟刑场缝尸铺,发现了一件祸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