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时李锋又补充道,“我需要特别说明的这个售价,是指手机市场的零售价,而且不是手机的成本价!” 无非又是点让利,零售价不比成本价高出多少,乔布斯最后又点头同意了。 见乔布斯如此爽快同意了,李锋真的高兴坏了,谁也想不到苹果手机每年是以亿部为单位销售,而且当其他手机以高于10%至20%成本价销售的时候,苹果则是以高于成本价的100%、200%销售, 意思就是,一部成本100美元的手机,其他厂商对外卖就是110至120元销售,当然,还有更狠了,直接101元销售,只比出厂价高1美元。 而一部成本价只有100美元的苹果手机,则要至少卖上个200至300美元,所以为什么以后是苹果只占据智能手机20%的销售,却掘取了80%的利润, 有时,销售量并不代表什么,那怕现在三星、华为销售超过了苹果又能怎么呢,苹果还不是智能手机的王者。 这才是李锋真正高兴的原因,更何况李锋明确规定的是销售价,这以后就不能像高通那样与苹果存在争端了,整天因为个成本价和销售价打来打去。 而且因为锋锐和苹果这份协议,李锋可以把他复制推广到其他手机厂商领域,以后锋锐就可以高枕无忧的收专利费了。 只是,这怎么有点像以后的“高通税”呢,“高通税”指的是高通利用自己在通讯方面的大量专利,在售卖自己的芯片套餐的同时,要求各大厂商按照整机5%的价格支付费用。 这个比锋锐更狠,直接5%起步,幸亏李锋又拿到高通的专利授权,而且还与华为联合布局了“夸父计划”,不然以后锋锐也得交税,那怕3g时代解决不了,也要在4g时代解决,绝对不能等到5g时代。 不过,锋锐这份专利授权费,以后会不会被人称作为“锋锐税”呢,果然还在专利才是王道啊! 垄断世界的“锋锐税”,即将上线!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