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草菅人命的狗官,朕要为民除害-《大明:五年狗县令,震惊朱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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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半晌。

    “宋大人来了!”

    百姓中爆发出一阵骚动。

    朱元璋心想总算升堂审案了,朕要好好瞧瞧!

    沛县县令到底是个为百姓办事的好官,还是个鱼肉乡里的贪官?

    下一刻,朱元璋失望了。

    只见县衙前,宽敞的街道上,拥挤的百姓自动分开。

    六匹纯白的骏马,拉着一辆奢华无比的马车。

    马车足足有两丈宽,五丈长,雕梁画栋,巧夺天工!

    黑楠木的车身上镶嵌着无数金丝,还有光辉夺目的宝石,把朱元璋的眼睛都快要闪瞎了!

    “百姓等了半天,县令从花柳巷迟迟归来!”

    “视公务如儿戏!”

    “一个小小的县令,胆敢乘坐如此奢华的马车,比朕的天子銮驾还要豪华!”

    “他的眼中还有没有王法?”

    朱元璋怒气上涌。

    就僭越这点,他在心里又一次给宋隐判了死刑!

    马车驶入县衙,在公堂前停下。

    两个车夫在马车边放下一条板凳,车厢里几声巧笑嫣然,走下两名闭月羞花的女子。

    随后,身着官服的宋隐,抓着美女的大半个身子,踩着小板凳下了马车。

    “怡红院的花魁,还有第一红牌,宋大人真享受!”

    “香车美人,好羡慕!”

    百姓发出阵阵惊叹,看得眼睛发直。

    两位魅惑众人的大美人,给宋隐戴好县令的官帽,又施施然坐回了豪华马车里。

    这般荒唐,也配做大明的县令?

    朱元璋心里,沛县县令的死罪再添一条!

    “威——武——!”

    两排衙役,手里的水火棍在地面上敲打,发出瘆人的碰撞声。

    宋隐惊堂木一拍。

    “堂下何人,状告何事?”

    公堂内,刚刚被打死的人盖着一块白布。

    他的母亲杨氏跪在地上,愣愣的一言不发。

    “大人,赌坊外发生斗殴,刁民王小六不幸身亡!”

    捕快迅速的将案情说明一遍。

    “杨氏,捕快所说案情是否属实,可有错误?”

    宋隐高声问道。

    “句句属实。”

    杨氏似乎吓了一跳,赶忙答道。

    朱元璋目中寒光一闪。

    好一个斗殴!

    好一句刁民!

    捕快言简意赅,真实的描绘了刚才赌坊打手打死王小六的事实,看似没问题。

    但几个关键性词句一换,却让案件性质大大不同。

    大明律:致人身亡,主犯当斩,从犯绞刑,参与谋划者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赌坊动手打死王小六的,应当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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