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她会变得很厉害,很厉害-《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宠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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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了摇头后,洛珩将《蓬莱记》放回书架。

    今晚出师不利,他不打算继续刷书了。

    残留在林溪县的绣衣卫,和龙神八犬中的杜炳、王黎皆已死。

    接下来,绣衣卫和龙神殿的精力,基本会放在彼此身上。

    搜捕沐卿绾的任务,基本告一段落。

    事实上,原著中也是如此,绣衣卫和龙神殿在林溪县没搜捕到沐卿绾后,很快便离开了。

    无非就是……原剧情中,杜炳、王黎和绣衣卫都没死而已。

    放下《蓬莱记》,回过身,洛珩正准备吹灭油灯。

    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

    像《蓬莱记》这种胡编乱造,没啥内涵的书,都能让他得到奖励,虽然奖励有些拉跨。

    那么……他脑中依然还记得的,后世看过的一些书籍,搬运过来后,是不是也能得到奖励?

    以往,洛珩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

    毕竟他就没想过当文抄公。

    但今晚的《蓬莱记》,却突然给了他灵感。

    时人瞎编的书,金色书册也收录,后世那些更优秀的书籍,金色书册会不收?

    洛珩越想越觉得有搞头。

    他向来不是个犹豫墨迹的人,既然有了想法,那便干呗!

    走到书桌前,摊开纸笺,研开墨水后,洛珩从笔架上拿下一只狼毫笔。

    他执笔微微凝思。

    写什么好呢?

    既然是试验,那就不能搬运大部头的著作。

    得找篇幅相应短小一些的。

    “有了,就它!”

    略一沉思,洛珩心下已有目标。

    当即提笔挥毫,书写起来。

    “《三味志异·画皮》。”

    “太原王生早行,遇一女郎,抱襆独奔,甚艰于步,急走趁之,乃二八姝丽……”

    洛珩抄的正是后世聊斋中的画皮故事。

    原文字数不多,仅一千来字而已。

    但整个故事,颇为精彩,结构也很完整,很适合用来做试验。

    哪怕最后失败了,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

    洛珩穿越后记忆力惊人的很,脑中能清晰地记得原文中的每一个字。

    几乎不用思索,他提笔一蹴而就。

    房间内很静,只剩下笔尖碰触纸笺时发出的轻微声响。

    不多一会,一篇画皮故事便被他写了出来。

    刷!

    脑中金芒陡然大作,似比以往更为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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